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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江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单位经验交流材料--市卫生健康局经验交流材料
           
        2021-06-24

         

        ▲市卫生健康局提供

         

        重落实 保质量 强沟通  

        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出成效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60件,其中,人大建议20件(主办7件,会办13件);政协提案40件(主办18件,会办22件)。25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A类。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即:沟通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在在办理工作考评中取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办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我局强调做好承办工作,要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是解民困、疏民忧的重要举措,要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实抓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强化领导。我局重视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建议或提案都由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其中,主要领导以身作则,选定了《关于建设江门市区域性医共体的建议》(2020137号提案)为“一把手”跟办件,在办理过程中亲自指导、督办并参加座谈会与委员沟通交流,确保提案办理及时且工作有实效,得到了委员的充分肯定。(三)明确责任。我局办理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制发了《关于办理2020年建议提案的通知》明确了办理要求和分工,各科室负责具体落实,按照分工表每件建议、提案都落实了主办科室、会办科室、办理时限、各科室具体经办人,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

        二、规范办理,严格督办,保证办理质量

        (一)按程序规范办理建议提案。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规范开展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其中,以“三个办”为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以“三个不”为坚守,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以“五个关”为专守,即:办前把好“调研关”,办中把好“沟通关”,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把好“期限关”,答复把好“格式关”。(二)对办理工作进行严格督办。办理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一把手”跟办件,分管领导指导和督办负责的建议提案。局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设专人跟踪督办,按照《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承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计划》,在相应时间节点通过OA监控、交流平台短信多种方式沟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提醒把握办理进度,并协助把好“期限关”、“格式关”。

        三、加强沟通,重视反馈,提高办理满意度

        (一)加强与主办、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重视反馈、收集意见。对于会办件,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积极参加沟通、办理会议,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对于主办件,重视各会办单位提出的会办意见和建议,综合汇总拟定具体方案、实施步骤,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跟踪事项落实情况

        (二)加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确保“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一是办前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立意。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正式答复前将初稿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同意后办理正式答复,经市府办审批同意后正式答复并将《办理情况综合评价表》提交给代表、委员,听取最终反馈意见。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沟通方式中采取电话、电邮、信息交流比较多,也有座谈、面商、实地考察等方式,过程中提高沟通意识,配合、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意愿,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交流。

        四、做实做好办理工作、推动建议提案事项取得实效

        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有效促进相关工作推进,并使人民受益,正是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最好的答复。以办理《关于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第6094号)、《完善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让“幼有所托、幼有所育”的提案》(第2020071号)、《关于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社区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第2020072号)为例,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全力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促进“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在加快出台和落实地方性政策措施方面,我局充分调研和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以促进出台本市实施方案,其中,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上旬开展了专题调研,2020年2月,撰写了《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调研情况》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在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方面,一是发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拟制定婴幼儿托育机构办事指引,优化办事流程。三是完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行动。在大力培养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技能人才方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设有护理、助产等专业,每年组织护师、育婴师理论与实操培训,2015-2019年有1005名护理专业学生考取了育婴师中级证书,10名考取了高级证书。我局每年委托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学员获“江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知识继续教育登记本”,作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资质。在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依法督查和社会监督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托育机构主办者依法登记及备案;主动协调登记部门,加强登记备案信息的交换共享;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未登记注册或不合格的照护服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对已登记并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评估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经过一系列工作,我市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20年10月30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169号),该实施方案提出了短中长期工作目标、强调了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对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一起关注民意关注民生,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推动了卫生健康工作的有效落实。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在做好整体的工作上更注重对建议提案办理细节的追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办理时间的掌握,制定更合理的时间节点推进办理进度;二是完善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机制,改良沟通方式,鼓励更多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座谈,充分沟通双方意见。通过整改完善,提升水平,使我局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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